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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中、中专学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预申请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点击数: 资助中心

高中、中专学校按照预申请范围(预申请对象应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整理符合预申请资格学生名单,填写《预申请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于7月5日前将纸质表格加上学校公章送至县学生资助中心,>电子档发送至1041454688@qq.com邮箱。

高中、中专学校必需告知预申请的学生,在高考结束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用自己的身份证号注册登录,完善自己的信息并自行打印出助学贷款申请表于8月份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学生: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申请表;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需同时到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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