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教育系统初定(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全日制、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的大专(幼儿园中专)以上学历,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见习期满,经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可申报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人员,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国家已施行以考代评的相关系列,不再进行初定(认定)。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认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中等职业学校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后,可初定中职校助理讲师、中专校助理实验师。
2.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中职校讲师(实验师)。
(二)中小学
1.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三)幼儿园
1.获得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可初定三级教师。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幼儿园三级教师3年以上,可认定二级教师。
2.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非教师系列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可参照以上执行。
三、相关说明
1.学校要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确定申报初定中级职称人员,若单位无空岗,则不得申报初定中级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考核认定。初级资格考核认定评审与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同步进行。
3.申报人员资历时间计算到2020年8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单位需填报本单位所有初定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以EXCEL编辑),同时提供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2020年申报人材料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登陆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人才服务/职称和继续教育),点击“职称申报”选项。
2.按要求注册成为申报系统用户。
3.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后,从系统中导出《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4.申报人可在消息平台查看政策规范及公告信息。
5.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7月17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纸质材料报送:
1.自助打印系统中导出的《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责任人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2.附件: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新教师入职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共课证明,登陆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人才服务/职称和继续教育),点击“继续教育”选项。打印“连云港市专业技术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汇总表;
(5)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登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分年度打印工作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6)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核认定人员提交);
(7)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材料。
(8)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在编人员提供,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9)非在编教师须在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办理档案托管后由代理机构签署审查意见,同时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
(10)各单位初定一级教师上报材料同时,需提供经县人社部门审核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原件不装订,附件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原件由县职称办审核后原渠道退回。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1.7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新村小学报告厅举行网上系统填报培训会,请各校负责职称的材料员和初定(认定)人员代表准时参加会议。
因受疫情影响,所有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同时出示“连易通”或者“苏康码”(“连易通”或者“苏康码”需提前注册)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须在37.3度以下。
2.请各校于7月15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初定(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yjyjszk@126.com。
3.现场审核材料时间:7月17日系统正式关网,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9楼909室,逾期不受理。联系人:张继攀,联系电话:0518-88115011
六、评审费用
1、收费标准:初级80元/每人,中级200元/每人。
2、各校将评审费用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交至以下帐户,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将汇款回执一并上交(回执背面须写上交费人员名单)。
户名:张继攀
帐号:3207230101109004944771
开户行: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灌云营业部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