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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点击数: 人事股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20〕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11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的“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共5名,其中一线教师入选不少于3人,教研员等其他人员视同校长系列,最多2人。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推荐范围为全县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校长,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的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个别优秀的不得超过50周岁,少数40岁以下非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但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放宽为市港城名师,但必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20万字以上),或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至少5篇以上专业研究论文(核心期刊至少2篇),并主持省级教育科学规划或教学研究课题。

2.在省级及以上教师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多次承担省级公开课、讲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含原信息化大赛)、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同级别同奖次视同。

3.担任过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其他省级研修团队主持人。

4.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以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三)。按照师德师风优先、育人实绩优先、吃苦奉献优先、发展潜力优先的推荐原则,所有推荐人选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始终保持应有的政治站位;

(2)师德师风高尚。始终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格自律。岗位表现为同行肯定,社会认可;

(3)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育人实绩优秀,是区域教育教学的引领者、示范者;教研能力强,育人成果丰硕;

(4)充满改革活力。富有学习意识,具备发展潜能,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是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推动者、引领者。

以校长身份申报的,必须有较为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或管理思想,学校有一定的办学特色,学校办学成果丰硕,在全市有一定的影响力。以教研员身份申报的,所负责的学科建设水平居区域前列。已列入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不在推选之列。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和本通知条件的教师、校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遴选后报县教育局618室。

2.评审推荐。县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人选审核、汇总后,对拟推荐人选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上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3.材料报送。各单位请于7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具体包括:(1)“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5份)及装订成册的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培养对象申报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请一并报送。相关电子稿发送到邮箱:gyjyjszk@126.com。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发动。“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是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以三年为一周期的重要人才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遴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充分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校长等积极参与申报。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对本单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统计,要通过推荐工作,准确掌握本区域高层次人才队伍情况,为梯队式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2.严格标准,正确导向。把重师德、重能力、重贡献、重实绩作为推荐评选的重要标准。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把政治站位、师德素养作为评选推荐的第一标准,同等条件下,对有教育情怀、有教育坚守、师德高尚的教师优先推荐。对师德存在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要严把推荐人选水平关。凡教学实绩不突出、业务能力和素养同事同行认可度不高的,一律不予推荐,切实通过推荐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进一步树立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德树人、奉献港城教育的正确导向。

3.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11号)要求,规范做好材料评审、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4.关于业绩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务必有序装订,并附有目录、编写页码。建议按照“个人基本信息、表彰情况(综合表彰、单项表彰)、教学素质与能力(专业荣誉称号、业务竞赛成绩、引领示范、公开课讲座等)、教科研能力(论文发表、课题研究教科研及教学成果奖等)、其他材料”的基本顺序进行装订。材料封面自主设计,可参照申报表封面。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继攀,联系电话:0518—88115011。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

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3.“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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