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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点击数: 学校风采审核

灌云中专、成人教育中心校、民办学校:

我县的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激励先进,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2020年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灌云中专和成人教育中心校;

2.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

二、评选类别

1.社会教育先进集体;

2.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办学证照齐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和办学规章健全,收费、招生及教育教学管理等办学行为规范,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3.成人教育中心校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思想,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在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为三农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影响较大,成绩突出。

4.民办学校应坚持以为学生服务,为地方服务,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办学成绩突出,社会声誉良好,有明显的榜样、示范作用。

5.确定了适合的特色发展方向,构建有一定创新的管理机制和办学机制,营造了特色环境,在学校组织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特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明显,得到了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6.无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真抓实干,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的指导、管理、研究、改革工作中,在办学体制改革、办学模式创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工程(项目)等某一方面成绩显著。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学校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5.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显著,师德良好,在工作中履职尽责,对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

四、评选要求

1.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推荐名额,各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上报有关材料。

2.推荐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倾斜,切实保证教育教学第一线专任教师的数量,从严把控管理人员的申报数量。

3.各民办学校在评选推荐中,要精心组织,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凡在评选上报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下达的推荐名额,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职社中心612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5.上报材料包括《灌云县2020年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附:1.《灌云县2020年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推荐表》

2.《2020灌云县社会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20灌云县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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