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教办师[2015]6号)精神,为做好我县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及登记管理工作,现将学时认定、验证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确认集中培训学时。各级培训机构要对年度培训项目进行审定学时,各委托管理部门进行审验学时,县级网络报名未完成审核的,不能进行学时审定。省级以上培训项目还需提醒学员个人确认并完成网络问卷调查方可获得学时。
二、从严审定校本研修学时。各单位对照年度校本培训计划,认真考核教师的校本研修成果,未完成校本培训的教师要认真补课,从严把握,达到要求后方能给予学时。校本研修实行网络申报审批,。
三、认真组织“其他培训学时”认定工作。培训学时网络登记应包括培训文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培训地点、考核结果等内容,学校指定专人审核,确保学时录入不错、不重、不漏。
教师完成培训学时是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也是地区教育现代化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宣传到每一位教职工。学时认定实行属地管理,各校充分认识学时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与管理,督促所属学校紧扣时间节点,做好资料收集、审核备案等工作,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网络学时登记工作。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2020年省级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2021年县级及以上培训,请各校遵照执行(具体名单见附件5)。
灌云县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