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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361工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点击数: 人事股

各学校:

根据《灌云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后备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新361工程”的实施意见》(灌教[2020]13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新361工程”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根据《灌云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后备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新361工程”的实施意见》,2020年进行新361工程各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推荐评选。被评为市“新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不参加本轮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和政策要求

申报、推荐及评选条件和办法、推荐范围和对象,原则上按照《灌云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后备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新361工程”的实施意见》执行。现就有关政策要求强调如下:

1.申报人必须是近三年在教学一线工作,周课时不少于全校专任教师平均周课时数。申报人是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的,周课时数必须达到教育局有关规定要求。

2.各学校对被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尤其是对教书育人和师德表现等情况要进行深入了解,听取广大师生和各级领导的意见,凡发现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3.评选向农村基层学校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对教学成绩特别优秀、工作特别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评选中考虑学段因素、学科均衡和地域差别,着眼各学段同步提高、各学科均衡发展。

5.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底。近三年将退休的教师,均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

四、评选推荐程序

本年度本轮评选,采取“教师自荐”、“所在单位推荐”、“县级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

1.教师自荐。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和本人教育教学业绩申报评选。

2.所在单位推荐。由单位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评议组,对自荐申报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对推荐评选对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填写具体考核意见,并在单位内予以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3.县级专家评审。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上报对象,进行材料审核、考查、考核,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培养对象。

五、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灌云县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361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各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各学校在推荐工作中,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评选质量。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以推动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材料上报的具体时间和材料要求

“新361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既是一项推荐评选工作,又是一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提高的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6日当天(其它时间不收材料,过时视为放弃)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和附件6:《灌云县教育局“新361工程”人才统计汇总表》报送到教育局618室。并将《灌云县教育局“新361工程”人才统计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gyjyjszk@126.com邮箱。联系电话:88115011。

重要提示:凡涉及到的公示课、示范课或讲座必须提供通知和日程安排,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

灌云县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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