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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市教学成果奖培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点击数: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按市《关于做好2021年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更好地总结和凝练教学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培育教学成果,提高我县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质量,决定组织参加2021年市教学成果奖培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学科教学的有效性;

2.体现教育改革与发展新趋势,反映教育改革与发展新成就,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省全国产生积极影响,认可度高,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

3.鼓励联合申报,突出协同性和整合性。

二、培育内容

教学成果奖申报、提炼。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多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较大区域产生积极影响。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 广泛发动,认真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原则上,每项成果完成单位(学校层面)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为做好培育工作,近日将组织参加市专题培训,请各单位有意向的同志自愿参加培训。

3.请各单位于1月8日(周五)前将参训人员信息(含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汇总报:gyjks2019@163.com,联系人:谢春树,联系电话:13815612046。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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