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0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点击数: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各中小学、中专、幼儿园、实践基地:

为了推动我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学习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全县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灌云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各中小学、中专、幼儿园、实践基地。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我县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职工。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提高教育现代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2.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人员落实,职责分明,有热爱教育信息化工作、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

3.工作思路清晰,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教学与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较高,勇于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4.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网络建设和资源建设能够满足师生教学需要。

5.重视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所属单位教师在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和主管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业务活动中取得过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成绩。

6.活动开展有成效,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各类师生竞赛活动,参赛面广,成绩优秀。

7.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开展扎实有力,教师线上培训达成率95%以上。

8.重视网络安全工作,配备网络安全设备,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教育信息化工作,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和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2.有较系统、扎实的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本单位信息化规划、管理、环境建设、资源建设、设备使用及维护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承担和完成相应工作或积极开展信息化课堂应用研究,成果丰富,效果明显。

四、参评方法

拟评选先进单位的学校,应填写《灌云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2),并撰写《事迹材料》;拟评选先进个人的人员,应填写《灌云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务必突出工作亮点、先进事迹和2020年信息化成绩,可附图片资料。

结合学校、个人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和单位推荐材料内容综合评定,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上报时间

2021年1月19日前,各校将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送教师发展中心616室,电子稿报至864321697@qq.com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11日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