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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我县学生资助工作及其理论研究,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生资助活动的积极性,更好地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上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实施资助政策,资助机构健全,有专职工作人员;
2.资助工作档案管理规范,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3.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积极组织开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等工作,成效显著;
4.按时参加资助会议,报送的各种资助材料准确及时;
5.年度资助工作无投诉,无失误。
(二)先进个人
1.热心学生资助工作、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生资助工作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资助材料报送及时、正确率高;
3.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活动,学生资助工作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5.年度资助工作无投诉,材料完整齐全。
二、有关要求
1.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教育局从符合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且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细则(教育局统一下发),选取2020年度学前、小学、初中每学段排名前十名,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排名前3名,授予“灌云县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发文表彰,颁发证书。无需学校填表上报。
3.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各中心小学(含幼儿园)、各高中及学生数超1000的初中学校可报2人,其余学校可报1人。各学校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1月20日前,报送电子及纸质材料(1041454688@qq.com)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报送先进个人材料汇总后,组织评审。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授予“灌云县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发文表彰,颁发证书。
附件:灌云县教育局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考评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