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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点击数: 政治处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目前,正值寒假期间,是违规补课的高发期,为巩固开展好全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系列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教育行风,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果断、有效治理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切实维护良好教育形象。各学校校长、纪检组长,要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坚持把假期有偿补课问题整治作为当前一项严肃性、紧迫性、特殊性任务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得敷衍塞责走过场,包庇纵容不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

(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学校工作群、班级群,广泛宣传,及时教育在职教师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二)各校领导班子成员、年级负责人要逐级分工负责对全校每位教师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对重点人员校长亲自进行谈话提醒。

(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欢迎广大师生群众公开举报。

(四)迅速组建精干队伍,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查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描述+现场督查图片)发邮箱:>zzc8852005@163.com。

(五)各校2月5日前,将“寒假有偿家教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报局机关纪委(820室)。寒假结束后报送“有偿家教专项督查工作总结”至局机关纪委(820室)。

三、进一步严肃问责

(一)学校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调查、处理,并报局机关纪委(820室)备案。

(二)学校自查发现教师有偿家教,并及时制止、处理、报备的,教育局党委将对校领导免于或减轻问责和处罚。

(三)对监管不力、督查不严,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教育局将严肃追究校级领导的责任。

(四)若教育局、驻局纪检组先于学校发现教师有偿家教,教育局党委将对当事人、校级领导班子加大处罚力度。

灌云县教育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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