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学习强国”优秀学员及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点击数: 政治处

各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学习强国”学习热情,在直属学校范围内营造崇尚学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习强国”优秀学员及优秀组织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育局党委直属学校党员教师。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员评选条件:个人学习总积分30000分及以上,年度积分1700分及以上。

2.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按照每周公布的支部学习排名积分情况进行统计。

三、统计截止时间

2021年2月4日上午下班前(逾期上报的不参评)。

四、相关要求

1.请直属各支部收集好满足评选条件的学员信息,并填写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提供满足评选条件的学员个人总积分和年度积分截图(在APP学习报表板块中查看)。

3.若发现有P图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对个人及所在支部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4.各支部汇总表及学员积分截图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打包压缩后于2月4日上午下班前发政治处邮箱zzc8852005@163.com。

中共灌云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