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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的函》的通知

作者: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点击数: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各中小学:

全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活动为省文明办年度重要工作,是推进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和心理教育师资专业成长的公益性品牌活动。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组织发动、积极参与;根据创作要求,选好类型、选准主题,立足实际、聚焦重点、体现特色,专人负责、专人制作、专人推进,并按照报送要求及时报送,活动要求见附件。

每所学校报送的作品不超过两个,参评学校需在3月20日前将报送作品的名称、负责人姓名报县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杨海萍,邮箱:huoli790803@126.com.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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