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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 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点击数: 基教股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58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 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把遴选活动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区域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再提升、再升级的重要契机,作为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的有益探索。不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更新迭代。

二、切实加强遴选活动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明确专门的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部署落实,做好初步遴选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提供政策、经费、专家力量等方面的支持。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

三、广泛发动教师参与活动。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各年级各学科教师积极参与活动,让教师在参与过程中实现自我提高,促进教育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各学校要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

四、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要求。

1.教师可登陆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网址: ykt.eduyun.cn ) 选择想要讲授的具体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准备好教案、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择优报送至县初评,县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微课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制作标准协助摄制微课视频,完成后由县教育局将视频连同其它资源统一提交市教育局,参加市评审,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l节精品课。各学校具体名额情况见附件。

2.各校于10月10日前由信息中心主任用移动硬盘,上报精品课遴选视频及其它资源,由县组织专家初评,试讲名单另行通知。

3.推荐的精品课涵盖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

联系人:陈如波,联系电话:13905120820。

灌云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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