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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361工程” 各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8日 点击数:

各学校:

根据灌云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后备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361工程”的实施意见》(灌教[2013]52号文)和《灌云县教育局“361工程”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对“361工程”第一周期第二批次培养对象进行周期考核,对第一周期第三批次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教坛新秀”培养对象考核内容

1.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均达标。

  1. 在单位每年组织的综合考核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质量达到本校同学科教师上游水平。本校同学科教师、任教班级的学生对教坛新秀的教育教学实绩、课堂教学满意率不低于85%。

3.每年至少开展1次课堂教学示范观摩活动,对校内外开放。

4.加强业务学习,每年至少开设1次校级以上业务讲座 。

5.主持或者参与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6.每年有一篇论文参加县级以上交流并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7.积极参加“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学能手”培养对象考核内容

1.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均达标。

2.每学期须完成本学科标准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并在本职工作中做出表率。在单位每年组织的综合考核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质量达到本校同学科教师上游水平。本校同学科教师、任教班级的学生对教学能手的教育教学实绩、课堂教学满意率不低于90%。

3.每年至少开展1次课堂教学示范观摩活动,对全校开放。

4.每年在学校及以上范围至少开设2次业务讲座。

5.主持或者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

6.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一篇有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论著、教学参考资料),或有一篇论文参加县级以上交流并获县级二等奖以上。

7.指导1-2名青年教师,使其逐步成为教学骨干。其中外校或农村至少1名。

(三)“灌云名师”培养对象考核内容

1.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均达标。

2.每学期须完成本学科标准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并在本职工作中做出表率。在单位每年组织的综合考核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质量达到本校同学科教师上游水平。本校同学科教师、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灌云名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课堂教学满意率不低于95%。

3.每年至少开展1次课堂教学示范观摩活动,对全县开放;积极参与全县教师培训工作和研修示范基地建设。

4.承担继续教育讲学和支教带教任务,每年至少开设1次县级业务讲座或学术报告。

5.指导帮扶青年教师2名以上;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学评比中获奖或在教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其中外校和农村至少各1名。

6.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7.每年至少有1篇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参与市级交流并获二等奖以上,或主持编写校本课程。

二、考核办法

1.“灌云名师”培养对象由教育局负责考核。“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培养对象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在学校按要求公示后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2.各培养对象写出个人发展总结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并准备好相应佐证材料。所在学校对培养对象的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团队建设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客观、公正地评价每名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内的成绩和贡献。

3.被考核人必须如实填写《灌云县教育局“361工程”人才年度业务考核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教育局。(《灌云县教育局“361工程”人才年度业务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育局备案,一份装订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首页,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考核表顺序简单装订成册)

4.教育局对《灌云县教育局“361工程”人才年度业务考核表》所填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5.考核结束后,考核表归入本人业务档案。

6.“灌云县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361工程”的业务考核指导,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考核结果最终认定。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7项内容全部合格的为优秀;在2-7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为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1)考核内容第1-2项不合格的。

(2)在3-7项考核内容中,有两项以上达不到要求的。

(3)有违法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的。

(4)上报材料失实的。

(5)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有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问题的。

三、考核时间

各学校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灌云名师”培养对象的考核材料原件、佐证材料复印件、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表名:单位+考核汇总表)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考核结果汇总表(表名:单位+考核汇总表)报送教育局师资科618室,联系人:张继攀。联系电话:88115011。

四、考核要求

第一周期第二批培养对象为周期考核,分别考核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第三批培养对象为年度考核,只考核2016年度。

五、报送材料

  1. 灌云县教育局“361工程”人才年度业务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育局备案,一份装订在相关佐证材料首页)

2.灌云名师培养对象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校保存备查。(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按考核表顺序简单装订成册)

  1. 《灌云县教育局“361工程”人才年度业务考核汇总表》。纸质表加公章,校长签字(不得盖签字章)。电子表格发送到>gyjyjszk@126.com。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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