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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灌云县中小学教师赴江阴参加跟岗学习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点击数: 人事股

各中小学:

为高标准推进南北教育领域结对帮扶合作工作,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校长赴无锡挂职跟岗工作的通知》(连教局办〔2024〕3号)文件要求,拟组织灌云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教师赴江阴参加挂职跟岗学习,现将具体时间、人员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挂职跟岗学习时间

拟定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挂职跟岗学习人员

1.结对共建7所学校的校中层以上干部各1人(具体名单直接发至邮箱:gyjyjszk@126.com);

2.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为全县语文骨干教师;2024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19日为全县数学骨干教师;各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3.2023年新入职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不占用分配到学校的名额。

三、具体要求

1.2023年新入职教师不需要从系统报名,本次培训的学时纳入新入职教师培训学时统一管理。

2.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年轻教师(原则上派出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参加活动, 并于3月31前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师 (校长) 培训管理系统”报名,所有参加报名人员经县发展中心研训员审核后参加跟岗学习。

3.本次跟岗学习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教育局承担,如涉及跟岗期间的交通费由跟岗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4.请所有跟岗学习人员填写(附件2)《连云港市赴无锡跟岗(校长挂职)学习人选情况登记表》和《连云港市赴无锡跟岗(校长挂职)学习人员学习情况考核表》一式两份,交基地校考核后带回统一上交县教育局。

5.跟岗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跟岗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布与跟岗学习无关的内容,不得私自外出,不得饮酒。

6.请结对学校校长与江阴学校联系相关跟岗事宜。

灌云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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