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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 五一巾帼标兵的通知

作者: 来源:工青妇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点击数: 工青妇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充分发挥先进女教职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动员全县广大女教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灌云教育教学建功立业,激发引领女教职工坚决扛起新使命,携手奋进新征程。经研究决定,评选命名一批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项目

(一)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15个;

(二)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121名(见分配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与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以教研组、课题组、年级组、工作室、团队等为评选单位,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二)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教育、教学等一线工作三年以上,在本职岗位或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思想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班级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业务技能上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认可原则,面向基层和一线女教职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二)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 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所属单位工会审核后,报县教育工会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做好推荐工作,要将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树立时代楷模、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作为挖掘优秀典型、宣传展示女教职工整体先进性、时代性的过程,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营造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优先推荐工作在一线,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教职工。注重推荐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三)认真填写各项表格。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推荐表,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所有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县局工青妇办(610)。

联系人:尹卫红   联系电话:88115026

电子邮箱:yinwh9@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表》

3.《灌云县教育系统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表》


灌云县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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