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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灌云县2019年教育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点击数: 办公室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环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评选灌云县2019年教育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学校、各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及信息报道员。

二、评选名额

(一)教育宣传先进集体:10个;

(二)教育宣传先进个人:4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教育宣传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每学期对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

2.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建立了覆盖面广的宣传队伍;规章制度完善,形成了稿件及时撰写、审核、报送、发布以及管理培训的有效工作机制。

3.新闻宣传成绩突出。积极参与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主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积极向市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媒体报送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本学校、本单位的教育工作和开展的文化活动,善于发现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典型事件、人物、经验、成果),报道准确、及时,效果显著,发表在县内外媒体的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

4.积极支持配合县内外有关采访报道。没有被县外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信息而影响学校声誉。

(二)教育宣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能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较好地履行报道员职责。

2.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向市县教育网、官方微信等媒体报送、发布新闻信息,年发稿数量多、质量高。

4.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在本学校、本单位宣传工作中起骨干作用,能充分展示工作成效与特色。

5.学校(单位)教育宣传得分在全县各学校(单位)排名前40名。

五、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按照各学校、各单位年度教育宣传得分数由高到低自然产生,无需单独申报;先进个人由各学校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1名先进个人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向教育局申报。教育局根据上报材料和年度工作实绩提出拟表彰单位、个人名单并报局领导审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及时汇总2019年度在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主要媒体(包括报刊、电视新闻、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新闻稿件目录(表格见附件,县教育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由教育局统计),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电视新闻附链接,纸质新闻附复印件)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目录,邮件标题为:XX单位+2019年教育宣传用稿情况统计表。无证明材料的新闻不予认定,逾期未报的学校或单位视为零上报。

2.教育宣传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经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后方可报送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于116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局办公室(教育局808室),联系电话:18861394858;邮箱:>wqy0001211@126.com


附件1. 教育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2. 教育宣传用稿情况统计表


教育局办公室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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