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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传“学习强国”专题学习学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点击数: 政治处

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学习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将“学习强国”学习积分纳入个人学时,具体要求如下:

一、纳入学时

1月22日前,个人学分达10000分以上的,折算30学时;7000—10000分,折算24学时;4000—7000分,折算18学时;3000--4000分的,计8学时。其余的不计学时。

请各校按提供的导入学时模板从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导入县级培训学时。

二、学时认定

各学校学习组登陆系统后台,点击“本组织”“学员”,截图后发教育局政治处邮箱:zzc8852005@163.com,进行认定核准。

三、有关要求

各学校要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学习强国”学习的服务和管理,适时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确保学习质量和成效。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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