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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灌云县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点击数: 安保处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学校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2月13日

灌云县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综合治理的目标

通过对学校(幼儿园)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台账,根据储存、使用化学品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

二、综合治理内容

1.学校危险化学品储藏室是否防盗、防水;防盗门是否双人双锁;是否通风,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有针对特殊化学品使用的个人防护器材。

2.是否制定严格的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的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台账。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及余量之间是否统一,账上的余量与实际库存量是否一致。

3.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是否设立醒目标识牌,标明储存物质名称、类别、实时储量、理化特性、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方式等。

4.学校(幼儿园)食堂使用燃气的,是否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消防灭火设施。

6.燃气储存钢瓶是否达到报废年限或超期未检;燃气管道和阀门是否合格,完好无损。

7.燃气储存钢瓶是否和灶间用实墙进行隔离。

8.燃气场所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材料,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9.供气厂商是否正规,有没有正规的供气票据。

10.校园内小商店或出租场所是否有用燃气烧煮或洗浴的现象,承租方是否与学校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综合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13日起至2010年2月18日)

各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于2月20日前报到局安监科(702室)(疫情期间可送到教育局门卫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2月19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认真填写《灌云县教育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学校基本信息审核表》,《学校涉及危险化学使用、储存基本情况排查表》和《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填好后经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1日前送教育局安监科,电子稿发送到gyjyjabc@163.com。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制订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个列出整改进度表,要彻查实改,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县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相关学校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看各校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要求有没有落实到位,对没有落实的单位将进行书面通报并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中旬至12月31日)

各学校要在自查自纠、整改治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意义,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大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切实做好自查、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联系人:丁亮联系电话:88852292手机:13961307601(624374)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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