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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优秀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点击数: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各中小学、小学基地、中学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促进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备〔2020〕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优秀教育案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小学及小学基地、中学基地。

二、申报内容

申报案例内容为两类:劳动教育案例和研学实践教育案例。以往在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案例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案例要求主题鲜明,经过学校或基地实践教育教学检验,具有创新性、时代性、典型性、真实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案例撰写格式与要求见附表1,字数要求在4000字左右。

(三)每个参评案例的参与人不得超过3人。

(四)每个参评案例要结合所报案例主题,附报1个能在“省名师空中课堂平台”展播的微课作品,时长以20分钟内为宜。

(五)各校报送的案例总数不超过6个。

四、材料要求

各校于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局412室,电子稿发送13851225997@163.com。

每个申报案例需报送1份《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优秀教育案例评选活动参评案例申报表》(附表2)和6份申报案例纸质材料。学校填报1份《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优秀教育案例评选活动各市参评案例汇总表》(附表3),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及微课作品(电子稿请组织好目录结构,每案例以案例名称命名文件夹,该案例所有材料放在其中),相关表格见省通知附件。

五、奖项设立

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请各校重视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课程建设工作,认真做好优秀教育案例初评工作,充分调动更多的中小学和相关基地的教师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为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特色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交流平台。

联系人:王永山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促进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备〔2020〕2号)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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