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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佳港城好老师(班主任)” 参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点击数: 政治处

各中小学: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近期将开展“十佳港城好老师(班主任)”评选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在我县公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校、技工学校)担任班主任两年以上,原则上从教5年以上的在岗教师。(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选)

本次推选向长期坚守在教学一线或承担融合教育、专门教育、留守儿童教育等工作的班主任教师,抗疫期间在疫情防控、学生管理、线上教学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教师倾斜。近三年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师(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或在历届“感动江苏教育人物--最美教师”系列宣传表彰活动,以及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活动中受表彰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选名额

每校限报一人(报市14人、报县10人)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坚持思想铸魂和正确价值引领,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胸怀爱国奉献的崇高理想。

2.师德素养高尚。坚持课堂育德、典型树德和规则立德导向,有较高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用模范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学生。

3.专业能力扎实。坚持教学研究和班主任工作相结合,有较强的建班育人能力,拥有广博的专业知识和宽阔的教育视野。

4.仁爱之心深厚。秉持爱生如子、严慈相济的育人品格,深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努力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尤其要突出教师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感人事迹,以真情动人。

三、推选程序

1.各校对照参选条件认真推选,并填写推选表,附以学校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和工作、生活照(2—3张)。县教育局对候选教师事迹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择优报市、县。

2.6月15日(下周一)前,请将推选表(附件1)、候选教师书面事迹材料统一报送教育局8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zzc8852005@163.com。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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