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总结和推广教科研的先进经验,表彰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育工作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优秀教科室主任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教科研先进个人
(1)发表论文(知网可查询)或论文评比获市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篇。
(2)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若为省级课题,核心成员需排名前5。
(3)县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课题或论文评审等教科研活动至少1项。
(4)在校本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
特别说明:在“教海探航”或“师陶杯”论文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作者,直接认定为县教科研先进个人。
2.优秀教科室主任
(1)学校老师有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3项。
(2)学校老师发表论文(知网可查询)或论文竞赛获省级奖至少6篇。
(3)学校承办或协办县级及以上教科研类活动至少1次。
(4)本人在县级及以上的讲座、公开课、课题或论文评审等教科研活动中至少1项。
(5)本人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若为省级课题,核心成员需排名前5。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材料需真实有效,有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请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推荐。
3.推荐的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优秀教科室主任需按类别(课题类、论文(著作)类、教科研活动及其表彰荣誉类)的顺序整理佐证材料(各类证书均为复印件,封面和目录样式见附件),单位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2月26日报送县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608室谢春树处,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gyjks2019@163.com。
三、评审和评定
1.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评审组,评审推荐材料。
2.评审后择优评定为县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优秀教科室主任。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