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研 >> 小学教研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优秀教科室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 点击数: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总结和推广教科研的先进经验,表彰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育工作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优秀教科室主任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教科研先进个人

(1)发表论文(知网可查询)或论文评比获市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篇。

(2)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若为省级课题,核心成员需排名前5。

(3)县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课题或论文评审等教科研活动至少1项。

(4)在校本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

特别说明:在“教海探航”“师陶杯”论文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作者,直接认定为县教科研先进个人。

2.优秀教科室主任

(1)学校老师有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3项。

(2)学校老师发表论文(知网可查询)或论文竞赛获省级奖至少6篇。

(3)学校承办或协办县级及以上教科研类活动至少1次。

(4)本人在县级及以上的讲座、公开课、课题或论文评审等教科研活动中至少1项。

(5)本人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若为省级课题,核心成员需排名前5。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材料需真实有效,有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请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推荐。

3.推荐的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优秀教科室主任需按类别(课题类、论文(著作)类、教科研活动及其表彰荣誉类)的顺序整理佐证材料(各类证书均为复印件,封面和目录样式见附件),单位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2月26日报送县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608室谢春树处,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gyjks2019@163.com。

三、评审和评定

1.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评审组,评审推荐材料。

2.评审后择优评定为县教科研先进个人和优秀教科室主任。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2日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