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灌委办〔2020〕1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对象
各单位、各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捐赠数额
各学校按往年惯例,完成“一日捐”任务,力争不组织二次捐赠(详见附件1县编办提供的编制数)。
三、活动要求
1.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坚持自愿原则,不向学生募捐。
2.各学校、各单位不得截留使用捐款,及时做好捐款公示。
3.各学校捐款直接汇至灌云县慈善总会指定账号:3207230011010000025701(请注明捐款单位名称);开户单位:灌云县慈善总会;开户行:灌云农商行营业部。
4.局机关各科室捐款收齐后送至局820室统一汇总缴款。
5.各学校、各部门捐款后凭现金缴款单到县政府410室开具发票,县慈善总会每日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各单位的捐款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联系人:孙玉娇、陈超 联系电话:88997700、15251205365)
6.附件2《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活动的通知》、附件3《灌云县慈善总会关于开展“慈善光明行”助医活动的通知》。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4日